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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2020年 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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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間: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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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突出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各項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拓寬就業渠道

            1.擴大企業吸納就業規模。落實國有企業招聘信息公開發布制度,動員中央在豫企業、我省國有企業擴大高校應屆畢業生招用規模。我省國有企業要在2020年招聘計劃中安排不低于50%的崗位招聘我省高校應屆畢業生。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2020年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按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除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外,再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含個人繳納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對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證件須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和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業所得稅。(省政府國資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擴大基層就業規模。提高各級事業單位空缺崗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比例,2020—2021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發城鄉社區等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擴大基層服務項目2020年招募規模,其中“選調生計劃”1000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16000人、“三支一扶”計劃2600人(包括中央和省級計劃)、“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1000人、“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500人、“大學生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200人。對縣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可通過直接考察的方式擇優聘用到服務地鄉鎮事業單位。加大高校畢業生補充教師隊伍力度,招聘更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學、幼兒園特別是到急需教師的高中和幼兒園任教。落實符合條件的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小教全科教師全部入編入崗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編辦、省財政廳、教育廳、衛生健康委、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擴大招生、入伍規模。積極爭取擴大研究生和專升本招生規模。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擴大20%以上,專升本招生計劃占應屆普通專科畢業生人數比例擴大到15%以上。加大高校畢業生入伍征集力度,向各地和各高校雙向下達年度大學畢業生征集任務,健全落實大學生參軍入伍激勵政策。對征集入伍的在讀大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每人給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本專科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省教育廳、省軍區動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創業帶動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含互聯網+創業培訓)且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按個人不超過20萬元、小微企業不超過300萬元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創業運營補貼、一次性開業補貼。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符合條件的,可申請2萬元至15萬元的扶持資金。支持中國中原大學生創業孵化園建設,培育一批社會和高校創業孵化基地,支持創業導師開展創業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5.支持靈活就業。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就業。對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證件須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從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其中2020年度內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適當延遲錄用接收。適當延長研究生畢業答辯、學位審核時間。引導用人單位推遲面試體檢和簽約錄取時間。對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接收、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后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就業能力

            7.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畢業學年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線上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在線培訓補貼;對完成培訓后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對完成培訓后取得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對組織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貧困勞動力、城鄉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城市低保家庭學員中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培訓期間給予每人每天30元生活費補貼;其中參加市外省內培訓的,給予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費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民政廳、扶貧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8.擴大就業見習規模。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設立見習崗位。將見習補貼范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到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專中職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將見習補貼標準調整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對留用見習期滿人員比例達到50%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對受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見習單位,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2020年全省就業見習規模力爭達到30000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商務廳、省政府國資委、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就業服務

            9.加強精準就業指導。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培養畢業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造能力。加強大學生職業生涯發展教育,提升畢業生職業素質和求職技能。依托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免費共享300余門優質就業創業指導課程。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引導其認清形勢、轉變觀念,理性擇業、積極就業。(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行實名制就業統計登記。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四不準”(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要求,做好畢業生就業狀況布點監測工作。加強數據共享與銜接,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畢業年度7月底前完成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交接工作。加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就業跟蹤服務。對畢業年度內進行實名制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并有針對性地提供崗位信息、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優化就業事項辦理程序。各高校和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優化辦事流程,疫情防控期間可通過信函、傳真、網絡等方式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協議簽訂、報到等手續,實現“一網辦、一次辦”;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到現場辦理手續的,可延期辦理。(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公共專場招聘服務。依托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及高校就業指導機構,發揮“河南就業網”“中國中原人才網”“河南省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等平臺作用,持續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服務活動。疫情期間的低風險地區和各高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有序開展小型專項供需對接活動。舉辦中國·河南招才引智創新發展大會,為高校畢業生等各類人才就業創業搭建平臺。對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高校免費開展的專場招聘活動,給予一次性就業服務補助,具體補助標準和辦法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制定。(省委組織部、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發揮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適應新時代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大對大學生就業網絡平臺的支持力度,培育壯大一批大學生網絡就業平臺。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費為畢業學年或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介紹服務后實現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兜底保障

            14.加大求職創業補貼力度。拓寬求職創業補貼發放范圍,將畢業學年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范圍擴大到普通高校和中職學校(含技工院校)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及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將每人2000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的發放時限由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2020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報截止時間延長至學校2020年春季開學后2周內,其他審核發放時間相應順延。2021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力爭于2020年10月底前發放到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扶貧辦、殘聯、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強化困難幫扶。加強對湖北籍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殘疾、少數民族等高校畢業生群體的精準幫扶,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引導工作,疏導畢業生就業焦慮情緒,緩解畢業生就業心理壓力。完善幫扶臺賬,開展送崗位、送信息等“一對一”就業援助。對通過市場難以實現就業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利用公益性崗位等予以兜底安置。(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民族宗教委、扶貧辦、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就業權益保護

            16.抓好就業政策落實。全面梳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及時調整并發布政策清單、服務清單、服務機構聯絡清單,向高校畢業生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務,運用大數據技術促進供需精準對接、智能匹配。加大就業政策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知曉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健全多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嚴禁設置性別、民族等歧視性條件和院校、培養方式(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條件,為同等學歷不同培養方式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同等就業機會。堅決制止和糾正各類就業歧視,及時受理投訴舉報,依法嚴肅查處“黑中介”、虛假招聘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求職、就業、創業為名義的信貸陷阱和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公安廳、市場監管局、河南銀保監局、省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做好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快速啟動裁審銜接工作機制,健全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對涉及高校畢業生的爭議案件,要簡化辦案方式,開辟“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處理,切實保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合法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省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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